名三,鬥牛賽,借題發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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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沒有你的經驗自信,甚至覺機會成本,有更好賺的,回扣,有更貪更懶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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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富爸爸)留一半,崩盤損失小且有錢逢低加碼,失業可撐一段時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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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貪(追求高報酬,相信可保證獲利,穩賺不賠)又懶(追求低成本,他是我好朋友,不會騙我,不需要再花徵信成本)又不負責任(我太老實太善良,才會太信任他,故才會失敗,所以我也沒有任何責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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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史哲與經會統這兩者,會有什麼火花?若能把兩者融會貫通,如同打通任督二脈,堅持下去必能漸入佳境,且常能登峰造極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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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個內政部何不建置中央送達APP,幫法院、地檢署、警察局、監理所、交警等等公務機關送達傳票、通知書跟罰單,及查詢自己有沒有被通緝那些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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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買一族,主要是愛花錢買,那花錢買啥?收買人心,購買財貨,僱用權力來圍事及寻租,再來,購買飆股妖股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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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份被騙的人都不是笨蛋,主因反而是又貪又懶又不負責任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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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女習慣月花十萬,但要丑的她不要,但,又帥又有錢的,不要她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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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武俠小說,武功只是種比喻,指現在的賺錢能力〈實力〉或權力實力〈僅限可以轉化為經濟利益的〉或資產實力〈最好例子,能有價差換錢,又有股利,又有表決權力的股東權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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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院制,考試院改檢察院,那,監察院呢?則把法務部的廉政署及政風移過去,並且,對應高等法院,高等檢察署〈檢察院〉,地方法院〈地方檢察署〉,設置高等監察院,〈各縣市的〉地方監察院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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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執行法規定的異議之訴,究為訴訟法上的形成之訴;或實體法上的確認之訴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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